二、各类井当井深大于1.5m时,可视井深,井字架材质计算井字架费用。
三、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上平台二类,其划分范围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m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如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的部分,阿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1m至2m时,按水上支架平台和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如平均深度在1m以内时,按陆上支架平台计算。
此处有图
四、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五、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六、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如下表:
桩类别 |
桩长度(m) |
桩截面积S(㎡)或管径Φ(㎜) |
柴油桩机锤重(㎏) |
钢筋混凝土方桩及板桩 |
L≤8.00 |
S≤0.05 |
600 |
L≤8.00 |
0.05<S≤0.105 |
1200 |
8.00<L≤16.00 |
0.105<S≤0.125 |
1800 |
16.00<L≤24.00 |
0.125<S≤0.160 |
2500 |
24.00<L≤28.00 |
0.160<S≤0.225 |
4000 |
28.00<L≤32.00 |
0.225<S≤0.250 |
5000 |
32.00<L≤40.00 |
0.250<S≤0.300 |
7000 |
注: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套用锤重1800㎏打桩工作平台;Φ>1000,套用锤重2500㎏打桩组作平台。
七、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计算。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计算。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按仓面的水平面积以㎡计算。
二、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P1=(A+6.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P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P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胺、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三、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此处有图
注:图中尺寸均为m,桩中心距D,通道宽6.5。
第五章 模板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市政通用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和排水工程的现浇和预制混凝土的模板项目。
二、本章定额模板按木模、钢模、复合模扳分别列项,若采用其他类型模板时,可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模板费用工日乘以系数1.01,木材摊消量乘以系数1.051。
四、桥涵工程中的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五、砌筑拱圈底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可按本册第四章相应定额执行。
六、桥涵工程和排水工程中的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胎模,须设置者,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七、排水工程:
1.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其他不变。
2.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3.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者:圆形洞每10个增加0.72工日;方形洞每10个增加0.62工日。
4.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3内的矩型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预留口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八、以成品价列入定额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不计算模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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