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护结构选型表 表3.3.1
3.3.2 支护结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受力特点,要用有利支护结构材料受力性状的型式。
3.3.3 软土场地可采用深层搅拌、注浆、间隔或全部加固等方法对局部或整个基坑底土进行加固,或采用降水措施提高基坑内侧被动抗力。
3.4 水平荷载标准值
3.4.1 支护结构水平荷载标准值eajk应按当地可靠经验确定,当无经验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对于碎石土及砂土:
3.5 水平抗力标准值
3.5.1 基坑内侧水平抗力标准值epjk宜按下列规定计算:
3.5.2 作用于基坑底面以下深度zj处的竖向应力标准值σpjk可按下式计算:
σpjk=rmjzj (3.5.2)
式中 rmj--深度zj以上土的加权平均天然重度。
3.5.3 第i层的被动土压力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3.6 质量检测
3.6.1 支护结构施工及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应遵照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3.6.2 对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对构件质量有怀疑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和三级的支护结构应进行质量检测。
3.6.3 检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质量检测报告:
1. 检测点分布图;
2. 检测方法与仪器设备型号;
3. 资料整理及分析方法;
4. 结论及处理意见。
3.7 基坑开挖
3.7.1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3.7.2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7.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4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3.7.5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3.7.6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3.7.7 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3.7.8 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3.8 开挖监控
3.8.1 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3.8.2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3.8.3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可按表3.8.3选择。
基坑监测项目表 表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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