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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00)    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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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9-5-27

说明

一、第五篇《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适用于静置设备制作、安装、试压、清洗、钝化、脱脂、金属油罐制作安装、球形罐组对安装、气柜制作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二、本篇基价表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钢制压力容器》GB150-89

2.《钢制塔式容器》JB4710-92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7-92

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5.《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焊接施工工艺标准》SH3542-92

6.《钢制焊接常压设备技术条件》GB/T4735-97

7.《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89

8.《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9.U形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

10.《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98

12.《球形储罐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及验收规范》GB50094-98

1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14.《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8

15.《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5-83

三、本篇基价表脚手架搭拆费:

1.静置设备制作按人工费的5%计取;

2.除静置设备制作以外,本篇其它项目均按人工费的10%计取;

3.脚手架搭拆费中,人工工资占25%

四、本篇基价表不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及设备超高费。

五、本篇基价表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防锈、刷油、防腐、执行十一篇《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2.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执行第一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七、凡本说明内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静置设备制作

         

一、本章基价表是以施工企业所属的设备制造厂的加工条件为基础编制的。

二、本章基价表适用于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Ⅰ、Ⅱ类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整体、分段、分片制作,以及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人孔、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等的制作与装配。

三、本章基价表内的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制作主体项目均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接管、人孔、手孔、鞍座、支座的制作与装配。

2.各种角钢圈、支承圈及加固圈的煨制;

3.地脚螺栓制作;

4.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5.设备附设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6.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

7.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四、下述内容可按外购件另计:

1.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弯头、异径管、标准紧固件、液面计、电机、减速机等;

2.塔器浮伐、卡子;

3.未列入国家、省、市产品目录,以图纸委托加工的铸件、锻件及特殊机械加工件;

五、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各结构组成部件主材利用率规定如下:

筒体(常压)

筒体(压力)

圆形平底盖

伞形顶盖

椭圆封头

管板

94%

93%

75%

70%

60%

30%

折流板

管箱隔板

法兰<D500

法兰>D500

塔板组合件

基础模板

31%

88%

30%

55%

72%

62%

换热管束

拉杆

定距管

螺旋盘盘

  接管

裙座

86%

98%

98%

92%

90%

85%

鞍座

其他结构

锥形封头

 

 

 

84% 

90%

50%

 

 

 

附注:1.金属容器按设计压力分常压容器与压力容器,分别执行相应“筒体(主材)”利用率,塔器、热交换器的筒体均按“筒体(压力)”的主材利用率计算。

2.购购件(加协件)人格另计,不再另计算主材利用率。

3.塔板组合件是指塔盘、受液盘、支承板、降液板等及其连接件,除外购件以外与塔盘组合的零配件。

4.换热管束是指列管式热交换器和U形管热交换器的管束。

5.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按筒体主材利用率计算。

6.短管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计算。

7.设备法兰制作按法兰外径的尺寸和金属净重量分别计算主材利用率。

8.其他结构是指随设备制作的内部梯子、档板、支架等。不含设备外的梯子、平台和栏杆等。

9.计算材料消耗量时,应以金属净重量区分各结构组成部分的材质,按基价规定的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

10.各部件材料毛重=各种件金属净重量/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11.主材费=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该部件材料毛重

六、设计结构与基价取定的结构不同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基价表中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分别为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材质,除超低碳不锈钢执行不锈钢项目乘以系数1.35外,其余材质均不调整。如设计采用复合钢板时,按复合层的材质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2.当碳钢、不锈钢平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子目;当碳钢、不锈钢锥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套用锥底椭圆封头容器的相应子目。

3.无折边球形双封头容器制作,套用同类材质的锥底椭圆封头容器的相应项目。

4.蝶形封头容器制作,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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