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属抱杆基价表项目的说明:
1.抱杆安装拆除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单位计算;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每座抱杆均乘以系数0.95。
2.本基价表内的主抱杆安装拆除项目中不包括灵机抱杆的安装拆除,需加设灵机时,应另按相应的基价表项目。
3.金属抱杆的选用
(1)根据设备吊装重量与吊装高度,按照本基价表规定的范围选用金属抱杆。
(2)金属抱杆规定的选定,应以审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
(3)金属抱杆的选用以抱杆起重量为依据,金属抱杆的高度只作参考,不作为取定的依据。
4.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不论采用种施工方案,基价均不得调整,基价表不包括拖拉坑埋设。
5.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是按1997年价格综合取定,按下规定计算。金属抱杆台次使用费
序号 |
抱杆名称 |
起重能力及规格 |
摊销次数 |
台次使用费 |
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
1 |
格架式金属抱杆 |
100t/50m |
10 |
8.08 |
1.86 |
2 |
格架式金属抱杆 |
150t/50m |
10 |
11.13 |
1.86 |
3 |
格架式金属抱杆 |
200t/55m |
8 |
19.41 |
3.14 |
4 |
格架式金属抱杆 |
250t/55m |
8 |
29.98 |
3.14 |
5 |
格架式金属抱杆 |
350t/60m |
6 |
46.25 |
4.22 |
6 |
格架式金属抱杆 |
500t/80m |
5 |
64.92 |
5.94 |
附注:1.抱杆以起重能力为计价依据,抱杆高度只供参考.
2.每安装、拆除一次,计算一次台次使用费.
3.抱杆增设灵机时,灵机的台次使用费,以相应主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为基数,乘以系数 0.08.
4.抱杆摊销次数是综合计算取定的,计价时不得调整.
6.抱杆台次使用费包括了抱杆本体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卷扬机、索具等的折旧摊销,抱杆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配附件的更换等费用,并已扣除了抱杆的残值回收.
7.每套装置在施工期间,每座抱杆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四、吊耳、胎具与加固项目说明:
1.主材用量是按摊销量进入基价表的。
2.实际吊耳选用与基价表取定不同时,基价表不得调整。
3.胎具及加固件的基价表消耗量,均综合测算了重复利用和材料回收率,不得调整。基价表包括了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计量单位。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应按基价表规定进行调整。
2.金属抱杆水位移的次数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设计为计算依据,水平移位的距离按设计平面布置图测算,每移位15m计算一次水平移位(不足15m的按
15m计算)当移距离累计达到或等于60m时,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移位次数应为n-1次。一次移位距离大于或等于60m时,在计算新立一座抱杆后,不再执行移位项目。
3.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4.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5.拖拉坑挖埋的计算,根据承受能力,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
6.吊耳的数量以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按荷载能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7.封头压制胎具按胎具直径以每个封头“个”为计量单位。
8.筒体卷弧胎具是按每台制作设备筒体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9.浮头式热交换器试压胎具,根据热交换器设备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10.设备分段组装胎具及设备分片组装胎具均按设备金属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
11.设备组装及吊装加固,根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
12.设备组装(划分为分片与分段组装)胎具是指线装的手段措施,包括组装时的加固措施。按设备重量范围,以“台”为计量单位。
13.设备吊装加固按审批后的施工措施方案以“t”为计量单位。
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顶罐、内浮顶罐、浮顶灌的制作安装及油罐附件、油罐水压试验及油罐胎具制作安装拆除等工程。
二、本章基价表均按地上油罐编制,不适用于半地下储罐或洞内储罐。
三、本章水压试验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另行计算。
四、油罐本体制作安装不包括配件、加热器、胎具,临时加固体和水压试验等项目。按本章相应项目分别计算。
五、油罐制作安装基价表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考虑的,如果只建造一座时,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六、整体充水试压是按同容量的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的,如一座油罐单独试压时,人工、水、机械费均乘以系数1.4。
七、内浮顶油罐与拱顶油罐的不压试验同列为一个基价表子目,但内浮顶油罐水压试验中的人 工和机械费应费以系数1.20。
八、油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列入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
九、油罐附件如为自制者,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
十、油罐施工方法全基价表已综合考虑,不得调整。
十一、油罐制作安装的主要未计价材料损耗率按下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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