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矩形容器按平盖容器项目乘以系数1.10。
6.金属容器已综合考虑了简单内件和复杂内件的含量,除带有内角钢圆、筛板、栅板等特殊形式的内件,执行填料塔相应项目外,其余均不调整。
7.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相应项目并乘以系数1.10。
8.当立式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的金属重量并入容器本体内。
9.当碳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执行低合金钢容器相应项目。当不锈钢椭圆双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基价乘以系数1.10。
10.塔器内件采有用特殊材质时,其内件另行计算。
11.碳钢塔的内件为不锈钢时,其内件价格另行计算,其余部分执行填料塔相应基价表项目乘以系数0.90。
12.当塔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基价乘以系数1.10。
13.组合塔(两个以上封头组成的塔)应按多个塔计算,塔的个数按各组段计算,并按每个塔段重量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14.基价中热交换器的管径均按Φ25mm考虑,当管径<Φ25mm时基价乘以系数
1.10;当管径>Φ25mm时基价乘以系数0.95。
15.热交换器如要求胀接如焊接再焊胀时,执行胀接基价乘以系数1.15。
16.当热交换器设计压力PN>1.6MPa时,执行相应基价乘以系数1.08。
七、质量监督部门的监造、检验费,按各地劳动管理部门的规定计取。工程量计算规则
1. 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容积”是指按制造图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以“m3”表示,不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金属净重量”是指以制作图示尺寸计算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2. 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t”为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鞍座)和内防腐、刷油、绝缘与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则应包括基础模块的重量。
3. 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以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
4. 鞍座、支座制作,按制造图纸的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5. 人孔、手孔,各种接管制作,按图纸规定的规格、设计压力、以“个”为计量单位。
6. 设备法兰制作,按设计压力、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7. 地脚螺栓制作,按螺栓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静置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基价表包括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质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搭器以及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自理等设备安装。
二、本章基价表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2.设备的水压、气密试验。
3.无损探伤检验。
4.预热、后热及整体热处理。
5.吊耳的制作安装。
6.各类胎具及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7.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8.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9.设备的冲洗、钝化与脱脂。
10.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11.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12.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
13.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
14.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板的制作。
15.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各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
16.电机抽芯检查、减速的解体检查。
三、分片分段设备组装项目的说明
1.分片分段组装项目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2.“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吊装就位工作内容,应按“设备整体安装”项目,另行计算。
3.分段容器按两段一道口取定,每增加一道口,基价增加35%;
4.分段容器按三段两道口取定,若分两段到货一道口时,基价乘以系数0.75,三段以上每增加一段,子目增加35%。
5.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按下列系数调整:
材质 |
合金钢 |
低温钢 |
复合板 |
碳钢 |
不锈钢 |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
1.15
1.02
1.12 |
1.2
1.12
1.2 |
1.15
1.02
1.12 |
1.2
1.1
1.2 |
附注:1.合金钢、低温负设备以碳钢设备为基数。
2.复合板设备只计算复合板部分。
四、整体设备安装
1.立式容器与卧式容器应分别执行基价表相应的项目。
2.容器抽芯检查时,其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30。
3.容器若为壳体与内芯分别安装时,其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50。
4.热交换器抽芯检查所用垫片,基价表中是按耐油石棉橡胶垫取定,如采用金属缠绕式垫片,基价表中计价材料乘以系数1.10。
5.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至设备底座标高点的吊装高度。
6.热交换器安装项目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地面抽芯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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