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间接费
一、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
指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内容包括:
1、养老保险费: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指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指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企业管理费
指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等。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主攻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管理部门的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费、养路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工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适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适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用具、检验、试验、消防用具等摊销及维修费用。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7、人员和财产保险费,是指企业管理人员、财产、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8、劳动保险费,指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长病假人员的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9、财务费,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包函手续费等。
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11、其它,包括技术转让费、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临时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费、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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