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间接费标准
间接费费率标准见表。
间接费费率表
工程
类别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间接费费率合计(%) |
其中 |
规费(%) |
管理费(%) |
一类工程 |
土石方工程 |
直接费 |
16.0 |
4.0 |
12.0 |
混凝土工程 |
直接费 |
13.5 |
4.0 |
9.5 |
基础处理工程 |
直接费 |
14.0 |
4.0 |
10.0 |
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95.0 |
25.0 |
70.0 |
二类工程 |
土石方工程 |
直接费 |
13.5 |
3.5 |
10.0 |
混凝土工程 |
直接费 |
11.5 |
3.5 |
8.0 |
基础处理工程 |
直接费 |
12.0 |
3.5 |
8.5 |
疏浚工程 |
直接费 |
12.5 |
3.5 |
9.0 |
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85.0 |
22.0 |
63.0 |
三类工程 |
土石方工程 |
直接费 |
11.5 |
3.0 |
8.5 |
混凝土工程 |
直接费 |
9.5 |
3.0 |
6.5 |
基础处理工程 |
直接费 |
10.0 |
3.0 |
7.0 |
疏浚工程 |
直接费 |
10.5 |
3.0 |
7.5 |
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70.0 |
20.0 |
50.0 |
注:工程类别按照工程取费类别划分表确定
第四节 利润税金
一、利润
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企业平均利润。利润率不分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均以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为计算基数,一类工程取7%,二类工程取6%,三类工程取5%。
二、税金
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上述税费,根据现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征用范围和税率计算。
为计算简便,在编制概预算时,按下列公式和费率计算: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费率
式中税金费率标准为:
建设项目在市区的: 3.41%
建设项目在县城镇的: 3.35%
第五节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法是指工程项目的单价采用全费用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组成内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四项。单位估价表中应依序列出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材料补差等项目。
建筑工程单价计算程序
(一)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费率
(二)间接费=直接费×间接费费率
(三)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费率
(四)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费率
(五)材料补差=(材料定额用量×单位价差)×(1+税金费率)
安装工程单价计算程序:
(一)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费率
(二)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费率
(三)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费率
(四)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费率
(五)材料补差=(材料定额用量×单位价差)×(1+税金费率)
建设项目在市区或县城镇以外的: 3.22%。
第四章 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第一节 建筑工程概算
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
一、主体建筑工程
1、主体建筑工程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主体建筑工程项目划分,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均应执行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有关规定,三级项目可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的工作深度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3、主体建筑工程量应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
4、当设计对主体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有温度要求时,应根据温控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温控措施费用。也可以经过分析确定指标后,按建筑物混凝土方量进行计算。
5、细部结构工程,应按设计资料计算投资。当设计缺乏资料时,可根据坝型,按以下参考综合指标估列。
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综合指标参考表
项目名称 |
混凝土重力坝、重力拱坝 |
混凝土拱坝 |
土坝、堆石坝、砌石坝 |
水闸 |
泄洪闸、冲砂闸 |
单位 |
元/坝体方 |
元/坝体方 |
元/坝体方 |
元/混凝土 |
元/混凝土 |
综合指标 |
11.9 |
12.6 |
0.8 |
35.0 |
31.0 |
项目名称 |
进水口、进水塔 |
溢洪道 |
隧洞 |
竖井、调压井 |
高压管道 |
单位 |
元/混凝土 |
元/混凝土 |
元/混凝土 |
元/混凝土 |
元/混凝土 |
综合指标 |
14.0 |
13.3 |
11.2 |
14.0 |
3.0 |
项目名称 |
地面厂房 |
升压变电站 |
船闸 |
围垦堤坝 |
明渠衬砌 |
单位 |
元/混凝土 |
元/混凝土 |
元/混凝土 |
元/坝体方 |
元/混凝土 |
综合指标 |
27.3 |
24.5 |
21.7 |
0.5 |
6.2 |
注:表中综合指标为直接工程费指标,内容包括:多孔混凝土排水管、廊道木模制作与安装、止水工程(堆石坝除外)、伸缩缝、接缝灌浆管路、冷却水管路、栏杆、照明工程、爬梯、通气管路、排水沟、坝坡踏步、孔洞盖板、厂房内上下工程、防潮层、及其他细部结构工程。
二、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三、房屋建筑工程
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分为用于生产和管理单位办公部分和用于生活文化福利建筑工程部分。
1、生产和管理单位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辅助用房、仓库、汽车库等。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类似工程造价指标计算,参考建筑面积为:
大型水利工程: 2500~4000平方米
中型水利工程: 1500~3000平方米
小型水利工程: 500~2000平方米
2、生活文化福利建筑工程
在工程现场建设的生活、文化、福利等房屋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
枢纽工程 投资≤5000万元 2.0%~2.5%
5000万元<投资≤10000万元 1.5%~2.0%
投资≥10000万元 1.0%~1.5%
引水、围垦及河道工程
3、室外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的15%~20%计算。
四、供电线路工程
根据设计的电压登记、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五、其他建筑工程
内外部观测工程,指观测仪器仪表的购置和安装埋设,按设计资料计算该项费用。如无设计资料时,可根据坝型或其他工程形式,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
当地材料坝 0.9%~1.1%
混凝土坝 1.1%~1.3%
引水建筑物 1.1%~1.3%
堤防围垦工程 0.2%~0.5%
动力线路、照明线路、通讯线路等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或扩大单位指标进行编制。
第二节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
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由两部分组成,即设备费和安装工程费。
一、设备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一)设备原价
国产设备,以出厂价为原价,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采用与厂家签订的合同价或询价。
进口设备,以到岸价和进口征收的税金、手续费、商检费及港口费等各项费用之和为原价。到岸价采用与厂家签订的合同价或询价计算,税金和手续费等按规定计算。
大型设备在工程现场的拼装费用计入设备原价内。
初步设计阶段,非定型和非标准产品,一般不可能与厂家签定价格合同,设计单位可按向厂家索取的报价资料和当年的价格水平,经认真分析论证后,确定设备价格。
设备必须的备品备件费用,计入设备原价。
(二)运杂费
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变压器充氮费以及其它可能发生的杂费。设备运杂费,分主要设备和其它设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
主要设备运杂费率为3%~4%;
非主要设备运杂费率为5%~7%;
进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率:按同类国产设备运杂费率乘以相应国产设备原价占进口设备原价的比例系数,即为进口设备国内段运杂费率。
(三)运输保险费
指设备在运输国产中的保险费用。设备的运输保险费按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保险费率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
(四)采购及保管费
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采购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
2、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等。
采购及保管费,按设备原价、运杂费之和的0.7%计算。
二、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按设备数量乘以安装单价进行计算。在概算阶段,非主要设备的安装费可采用安装费率计算。
三、设备与材料的划分规定
1、设备
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制造厂成套供货范围的部件、备品备件、设备体腔内定量填筑物(如透平油、变压器油、六氟化硫气体等)均作为设备。
不论成套供货、现场加工或零星购置的贮气罐、贮油罐、闸门、盘用仪表、机组本体上的梯子、平台和栏杆等均作为设备,不能因供货来源不同而改变设备性质。
2、材料
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和在工艺生产过程中不起单元工艺生产作用的设备本体外的零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电缆、电缆头、电缆和管道用的支吊架、母线、金具、滑触线和架、屏盘的基础型钢、钢轨、石棉板、穿墙隔板、绝缘子、一般用保护网、罩、门、梯子、平台、栏杆和蓄电池木架等,均作为材料。
各类管道和在施工现场制作加工完成的压力钢管、闷头等全部列为材料。
计算安装费时,应列入材料本身价格。
四、交通工具购置费
指工程竣工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生产管理单位正常进行生产管理所必须配备的生产、生活、消防车辆和船只的购置费用。
计算方法:按下表所列交通工具数量和国产出厂价格加车船附加费、运杂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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