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2.6 按构造要求设计时剪力墙的最小长度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
基本风压(kN/m2) |
剪力 墙最 大间距 (m) |
最 大 允 许 层 数 |
每道剪力墙的最小长度 |
|
地面粗糙度 |
|
|
单层 二层或三层的顶层 |
二层的底层 三层的二层 |
三层的底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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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
|
面板用 木基结 构板材 |
面板用 石膏板 |
面板用 木基结 构板材 |
面板用 石膏板 |
面板用 木基结 构板材 |
面板用 石膏板 |
6度 |
|
|
0.3 |
0.4 |
0.5 |
7.6 |
3 |
0.25L |
0.50L |
0.40L |
0.75L |
0.55L |
- |
7度 |
0.10g |
|
0.35 |
0.5 |
0.6 |
7.6 |
3 |
0.30L |
0.60L* |
0.4.5L* |
0.90L* |
O.70L |
- |
|
0.15g |
0.35 |
0.45 |
0.6 |
0.7 |
5.3 |
3 |
0.30L |
0.60L* |
0.45L |
O.90L* |
O.70L |
- |
8度 |
0.20g |
0.40 |
0.55 |
0.75 |
0.8 |
5.3 |
2 |
0.45L |
O.90L |
0.70L |
- |
- |
- |
注:1表中建筑物长度L指平行于该剪力墙方向的建筑物长度; 2 当墙体用石膏板作面板时,墙体两侧均应采用;当用木基结构板材作面板时,至少墙体一侧采用; 3 位于基础顶面和底层之间的架空层剪力墙的最小长度应与底层要求相同; 4 *号表示当楼面有混凝土面层时,面板不允许采用石膏板; 5 采用木基结构板材的剪力墙之间最大间距;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0.10g)时,不得大于10.6m;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0.15g)和8度(0.20g)时,不得大于7.6m; 6 所有外墙均应采用木基结构板作面板,当建筑物为三层、平面长宽比大于2.5∶1时,所有横墙的面板应采用两面木基结构板;当建筑物为二层、平面长宽比大于2.5∶1时,至少横向外墙的面板应采用两面木基结构板。 |
3 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大于2.5kN/m2;屋面活荷载标准值不大于0.5kN/m2;雪荷载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有关规定取值;
4 不同抗震设防烈度和风荷载时,剪力墙的最小长度符合表9.2.6的规定。
5 剪力墙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见图9.2.6):
1)单个墙段的高宽比不大于2∶1;
2)同一轴线上墙段的水平中心距不大于7.6m;
3)相邻墙之间横向间距与纵向间距的比值不大于2.5∶1;
4)墙端与离墙端最近的垂直方向的墙段边的垂直距离不大于2.4m;
5)一道墙中各墙段轴线错开距离不大于1.2m;
6 构件的净跨距不大于12.0m;
7 除专门设置的梁和柱外,轻型木结构承重构件的水平中心距不大于600mm;
8 建筑物屋面坡度不小于1∶12,也不大于1∶1,纵墙上檐口悬挑长度不大于1.2m;山墙上檐口悬挑长度不大于0.4m。
9.3 构造要求
9.3.1 承重墙的墙骨柱应采用材质等级为Vc及其以上的规格材;非承重墙的墙骨柱可采用任何等级的规格材。墙骨柱在层高内应连续,允许采用指接连接,但不得采用连接板连接。
墙骨柱间距不得大于600mm。承重墙的墙骨柱截面尺寸应由计算确定。
墙骨柱在墙体转角和交接处应加强,转角处的墙骨柱数量不得少于二根。
开孔宽度大于墙骨柱间距的墙体,开孔两侧的墙骨柱应采用双柱;开孔宽度小于或等于墙骨柱间净距并位于墙骨柱之间的墙体,开孔两侧可用单根墙骨柱。
9.3.2 墙体底部应有底梁板或地梁板,底梁板或地梁板在支座上突出的尺寸不得大于墙体宽度的1/3,宽度不得小于墙骨柱的截面高度。
墙体顶部应有顶梁板,其宽度不得小于墙骨柱截面的高度,承重墙的顶梁板宜不少于二层,但当来自楼盖、屋盖或顶棚的集中荷载与墙骨柱的中心距不大于50mm时,可采用单层顶梁板。非承重墙的顶梁板可为单层。
多层顶梁板上、下层的接缝应至少错开一个墙骨柱间距,接缝位置应在墙骨柱上。在墙体转角和交接处,上、下层顶梁板应交错互相搭接。单层顶梁板的接缝应位于墙骨柱上,并在接缝处的顶面采用镀锌薄钢带以钉连接。
9.3.3 当承重墙的开孔宽度大于墙骨柱间距时,应在孔顶加设过梁,过梁设计由计算确定。
非承重墙的开孔周围,可用截面高度与墙骨柱截面高度相等的规格材与相邻墙骨柱连接。非承重墙体的门洞,当墙体有耐火极限要求时,应至少用二根截面高度与底板梁宽度相同的规格材加强门洞。
9.3.4 当墙面板采用木基结构板材作面板、且最大墙骨柱间距为400mm/时,板材的最小厚度为9mm;当最大墙骨柱间距为600mm时,板材的最小厚度为11mm。
墙面板采用石膏板作面板时,当最大墙骨柱间距为400mm时,板材的最小厚度为9mm;当最大墙骨柱间距为600mm时,板材的最小厚度为12mm。
9.3.5 轻型木结构的楼盖采用间距不大于600mm的楼盖搁栅、木基结构板材的楼面板和木基结构板材或石膏板铺设的顶棚组成。搁栅的截面尺寸由计算确定。
楼盖搁栅可采用矩形、工字形(木基材制品)截面。
9.3.6 楼盖搁栅在支座上的搁置长度不得小于40mm。
搁栅端部应与支座连接,或在靠近支座部位的搁栅底部采用连续木底撑、搁栅横撑或剪刀撑(见图9.3.6)
9.3.7 楼盖开孔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9.3.6 搁栅间支撑示意图
(a)搁栅横撑;(b)剪刀撑
1 开孔周围与搁栅垂直的封头搁栅,当长度大于1.2m时,应用两根搁栅;当长度超过3.2m时,封头搁栅的尺寸应由计算确定;
2 开孔周围与搁栅平行的封边搁栅,当封头搁栅长度超过800mm时,封边搁栅应为两根;当封头搁栅长度超过2.0m时,封边搁栅的截面尺寸应由计算确定;
3 开孔周围的封头搁栅以及被开孔切断的搁栅,当依靠楼盖搁栅支承时,应选用合适的金属搁栅托架或采用正确的钉连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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